閒話香港眾生相之印/菲傭是非篇(1)

菲傭傳染艾滋病給二少主

最近看到了一則令人聳人聽聞的新聞,就是香港的菲傭把艾滋病毒傳染給了雇主家年少的孩子,這個比起幾年前那一個四十多歲印傭”色“誘少主,少主不堪其擾,揭發了事件的案件更令人作噁。這也再一次說明了“刀無兩邊刃”,“水能載舟,亦能覆舟”。

香港的婦女因為有了菲傭的幫忙,而可以出門拼搏,闖蕩出屬於自己的事業與地位;但是與其同時,香港人的孩子也必須接受三不五時家裡來一個陌生人,照顧全家起居,他們生活細節的事實。要是來的這位菲姐衛生習慣良好,身強體壯,誠實善良還好,不然好像這一則新聞所言的,還染上了重疾,這叫孩子的父母情何以堪呢?撇開疾病的擔憂,這些孩子通常需要專業人士,透過很長時間的心裡輔導,才可以慢慢修護對人的信任,重新面對自己與人群。

週末的這則新聞又牽動了我面對菲傭的脆弱心靈,想起了很多菲傭在香港的許多是是非非,和我與印/菲傭的一段長達十五年的“愛恨情”。

1997年,香港回歸之後我們因為千山的工作從上海搬到了香港,我也在極短的時間內找到了工作,兩人都對工作非常投入,但是千山日以繼夜的出差,我因為自己在家常常“三餐不濟”而經常感冒,加上我原本就不是一個擅於整理家務,於是在藍天出生以前,我們家已經有了一個住家工人(按(1):香港人管這些住家傭人為工人;在上海則是稱為阿姨,在上海的時候,看著好些年紀輕輕傭人被稱為阿姨,在那時對我而言有點難度理解。按(2)香港人跟工人關係好的,或是在工人面前會稱家傭姐姐)。

這個工人在當時我們還是“頂客族”時,主要工作就是照顧我的三餐,因為千山那時事業剛剛起飛,他出差的時間有時比起在香港的時間還多,而我在香港並沒有熟悉的朋友,所以感到特別寂寞,常常下了班回到家裡,連飯都不吃就睡了。她除了三餐的料理外,還有家務;要知道香港的居住環境不如我以前住過的所有地方,擁擠閉塞,對我非常痛苦。香港的生活空間非常不適合我這個大大落落的人,所以請一個工人對我們生活品質的提升非常有其必。這之前,我們其實也嘗試找了本地人來家裡打掃,但是那時的香港人不像現在那麼務實,願意到人家家裡來做清潔與晚餐非常少,請了幾次不果後,我們就開始了我們長達15年和家中工人的“抗戰”!

第一個工人是我們等待了三個月,特別從印尼請來的。為什麼請印尼的?而不請菲律賓的?因為我們那時聽人家說,印尼的工人比較聽話,而且不會出去“滾”(按:廣東話意思為招蜂引蝶),考慮我們才兩個人,而且還常常出國渡假,所以有一個比較聽話居家的工人是必須的,這就請來了我們第一個印尼工人,但是事實呢?

等了幾個月,好不容易,第一個工人來了,和中介所言的能懂英語有很大的差距。我說的她不懂,她說的,我當然也不懂。但是後來觀察,她好像是選擇性地懂我的英語,我就開始起了戒心了,有一天我因為身體不舒服,提早回家居然發現她在家煮我的燕窩,看到我回來也不驚慌,一番比手畫腳外加中介電話翻譯之後,意思是她以為我想吃燕窩,先煮等我回來就可以吃了。這個解釋怎麼樣?中介一邊翻譯,一邊都笑了,“以為”,哪一天她可能以為我會給她一筆錢,會不會就自便了呢,因此,我也就更加對她更無法信任了。

這位大姐燕窩會做(為了給自己進補吧?),但是飯都不會做,怎麼教都不會。我想著自己工作回來那麼累,還要面對一個讓我提心吊膽的工人,遂提出了解除合約,按照合約賠償她一個月的薪水(港幣將近四千元),外加回到印尼的機票(港幣兩千元),炒掉了我這個來了還不到兩個月的工人。臨出門前,我們按照中介指示,檢查了她的行李,才知道她來此地打工,帶了兩套比基尼的👙,還有一些好性感的內衣,真心不知道她來香港的目的?更讓我震撼的是,我那個存了港幣一千多元的撲滿,已經被她“瘦身”成功,準備帶出我家門了。可惜當時我看著她一袋子的銅板,沒有聯想到我的撲滿,就讓這個賊順利走出家門,之後再察覺到好多不見的東西,我已經分不清楚是哪一個工人順手牽羊了?唯一我很清楚的就是我的撲滿裡的銅板,絕對是這位一號工人所偷,因為她前腳一走出,我已經驚覺到了,可是為時已晚了。我當時怎麼沒有想到她行李裡面那麼多,那麼多,那麼多的銅板會是我的呢?因為當時我不知道工人剛來是不可能有錢,她們要到過了半年才可以把欠債還清,所以當時實在太沒有經驗了!這也使我對請印尼工人產生了不好的感覺,不過在中介的鼓動下,我們家又迎來工人二號,她在我們家比較久,我還記得她的名字,就叫她做W吧!

W長得很甜美,英語也說得很好,工作更是勤快,讓我們舒心不少。

她在新加坡工作過,雖然才小學畢業,但是學習能力特強,英語流利,但是不會寫,所以連記帳都有困難。我因為頗為喜歡她,也就不讓她記帳,就算相信她吧!W來了快要一年,整體而言還不錯,只是她之前在新加坡的工作是照顧一家9口,到了我們家常常說有點無聊,很鼓勵我們生孩子(這工人也真有趣,這都管啊?),說什麼有了孩子,她可以好好照顧等。無論如何,我們之間的相處還是可以的,但是一切等到我們到歐洲渡假回來就變了。

待續!

以下就是我所讀到的新聞,來自香港《經濟日報》。

很多人也許會問,怎麼能讓男孩子和工人同房呢?據我所知,很多家中有大男孩(超過15歲)的家庭,因為家裡沒有地方給工人住,很多工人要住在客廳,甚至於浴室;也許很多人很難理解一個收入那麼高的地方,怎麼會落得如此窘境,這都是因為香港局,大不易啊!一般香港的三房很少有工人房,就算有也是堆滿了雜物,工人其實也是睡在雜物房,而非工人房。真正不堆雜物的工人房,我想只有少數東西很少的家庭,或者半山,海邊豪宅吧!

【經濟日報專訊】藝人黎芷珊昨日在報章專欄披露一宗菲傭染愛滋惹少主事件,指一名菲傭在續約體檢時驗出感染愛滋病,僱主一對13和14歲兒子其後證實也受感染,才揭發菲傭曾與兩少主性交。

事件昨日在WhatsApp瘋傳,令到家長人心惶惶。有中介公司證實,過去有多宗外傭被驗出感染愛滋病的個案,但多屬新來港者,已即被送回國。

黎引述朋友 指內容真實

黎芷珊昨日在《晴報》專欄上引述其朋友指,有朋友夫婦育有兩名13、14歲的兒子,多年來一直聘用同一名菲傭,直至一次續約,菲傭例行身體檢查驗出感染愛滋,夫婦僱主為求安心,一家四口亦做身體檢查,竟發現兩名兒子也感染愛滋病,才揭發菲傭曾與兩名兒子發生性行為。

文章昨日在Whatsapp瘋傳,有家長形容事件駭人聽聞,難以置信;但亦有家長認為,外傭質素參差:「甚麼人都有,怎知放假外出做過甚麼,最無辜是細路仔。」

外傭染病 全家體檢始揭發

黎芷珊昨日回覆本報查詢時確認,事主是她朋友的朋友,內容真實,已把所知資料在專欄中完整交代,沒有其他補充。

本報向衞生署查詢是否有接報有關個案,該署回應稱,根據衞生署數字,本港過去5年共接獲5宗13歲或以下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新增個案,當中4宗是透過母嬰傳播受感染,餘下1宗則因資料不足暫時未能確定傳播途徑。不過,愛滋病屬自願呈報的傳染病,未知事件中兩名受感染的少主個案,有否向衞生署呈報。

印傭協會主席梁慶基指,每個外傭來港前都要接受身體檢查,他從事中介公司近20年,曾遇過兩印傭在上工前接受身體檢查,被驗出有愛滋病,最後返回印尼。陽光女傭中心總經理陳國樑亦指,他從事中介公司10多年,曾遇過數宗因女傭有愛滋病而返回原居地個案,這些個案除要向領事館滙報外,亦要通報衞生署。

梁慶基又指,鮮有聽聞少主愛上外傭,但男僱主與外傭發生關係事件較多,不少女僱主選擇外傭時都不會選擇年輕的,如僱主與外傭面試時,外傭有化粧更不會考慮聘用。

逾8歲男少主 不宜同房

梁又指,入境處有要求外傭不可與異性青少年同房,他認為8歲以上的男少主已不宜與外傭同房,並建議僱主應多留意外傭與子女行為,如太親密要出言提醒。

少主與外傭發生性行為事件過去曾發生。08年一名13歲少年對性好奇,在家瀏覽色情影片後兩度挑逗46歲失婚印傭性交,印傭後來更3次反引誘少年發生性行為。少年其後向基督教團契組長尋求輔導才揭發事件,涉案印傭認非禮罪,判囚5個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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