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愛情(2):有一個女人,她的名字叫娜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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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個女人,她的名字叫娜拉。

在年少輕狂的歲月裡,我遇見了她,於是愛情不再只是愛情。她,事關人生──我的人生。

娜拉是一個在傳統家庭長大的女人,她的丈夫是一名律師,事業如日當中。家庭優渥的條件和一個她一直認為深深愛著她的丈夫,讓娜拉的生活看似幸福,美滿與滿足。她的丈夫喜歡叫她“我的小鳥”。或“我的松鼠”,她享受著丈夫對她的寵愛,和別人歆羨的眼神,即便在她的家裡,她連擁有自己信箱鑰匙的權利都沒有,但是在娜拉的心裡,丈夫人和這個家就是她的所有,她的一切,也是她之所以生存的最大意義。

而娜拉對她的丈夫的愛,並沒有在娜拉為了她的丈夫的健康和家庭,胡亂簽下的借據,繼而被人控告上得到反饋,相反的,她的丈夫還因此為了和娜拉劃清界限,要和她離婚,即便娜拉要尋死,他也不表示任何同情;因為對他而言,他的事業,名譽,遠遠超過娜拉對她的愛。事情發展到了最後,偽造文書的事件逆轉得到了解決,丈夫再一次張開溫暖的雙手,想再一次擁抱著他口中曾經聲聲叫著的“小鳥”與“松鼠”。但是此刻的娜拉,看清了丈夫市儈,懦弱,自私的本質,了解到自己在家中地位的低微和不平等,娜拉選擇了出走了;她頭也不回地地,離開了她一直以來信任的港口,獨自一人去尋找一個真正屬於自己的海洋!

娜拉離開了她的傀儡家庭,玩偶家庭,因為她不願意再當一個傀儡,做她的丈夫開心,順意時的玩偶了!娜拉的出走,在十九世紀初的西方社會掀起了巨大的風暴,成千上萬的女人,跟隨著娜拉的腳步,在反省與了悟中,走出自己的家庭,離開了丈夫,孩子去尋找更積極的人生意義。

這是挪威著名劇作家,也是現代主義戲劇之父易卜生最重要的作品《娜拉》,也有翻譯為《傀儡家庭》和《玩偶家庭》。

而我,就是在那個對愛情尚未懂得憧憬前,就認識娜拉的,二十一世紀新女性。

於是,我就是我,一個不願意當一個男人“小鳥”與“松鼠”的我。

(備註:十九世紀的娜拉出走之後,也許只能墮落和回家,那是那個時代背景賦予所有女人的選擇;兩百多年過去了,女人出走之後,可以不用墮落,也不一定要回家,不是嗎?我慶幸自己不是娜拉,不用將自己所有的完善建立在婚姻中,我努力走過的每一個步伐都在見證我的生命意義,我的夢想如影隨形,感謝天,感謝我生長的21世紀,感謝千山對我的不離不棄,即便我有時顯得如此,仿佛,那麼的“不可理喻”!!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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